106年度家庭教育-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

指標

檢核項目與重點

學校實施之具體事實

及現況概述

佐證資料連結

二、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40%)

1.每學年度辦理教師4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專業成長知能研習或活動(5)

1.每學年規劃辦理4小時以上之家長教育課程與活動。

2.參與家庭教育中心舉辦的研習。

3.非正式課程時間辦理多元宣導活動,如:母親節感恩活動、慶生會、親子趣味競賽…等。

4.家庭教育主題融入各學習領域實施。

5.辦理多元宣導活動,如:成果發表會、家庭訪問及親師座談會…等。

6.辦理祖父母節宣導活動及新住民多元文化活動。

7.製作學習單或調查表,提升學生學習及親師成長成效。

105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實施計畫

106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實施計畫

106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-個案家庭輔導方案

105開學日流程[1][2]

105家長日活動實施計畫

105家長日教導處報告

105母親節活動計畫

105母親節暨生命教育活動實施計畫

105家庭訪問計畫[1][2]

105運動會計畫

105榮譽制度實施辦法

105親子通訊[1][2][3][…更多]

 

【成果照片】

親職教育活動

小團體輔導

優質父母效能成長團體

懷念家鄉菜

迎新活動

家長日暨班親會活動

母親節感恩活動

生命教育體驗活動

祖父母節宣導活動

校慶運動會活動

榮譽制度活動

慶生會活動

家長參與學校事務

2.派員參加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相關研習(2)

3.每學年應對學生,在正式課程外,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(5)

4.運用家庭教育能力指標及教學示例進行家庭教育課程之實施,並提供補充教材及學習單(5)

5.辦理家庭教育相關之宣導活動(10)

6.配合政策辦理祖孫週及新住民多元文化等相關活動(5)

7. 推動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,家長、教師及學生學習之成效與回饋分析(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