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
參照標準
學校自評
考核委員評鑑
填表說明
(佐證資料及說明)
評分
(打ˇ)
執行情形概述
(打v)
考核意見
1.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。
[優]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,並全程參與,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。
[可]未派員參與,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。
[劣]無派員參與,亦無事先函報請假。
10■
8 □
6 □
4 □
2 □
1.教導主任參加全縣說明會,返校後利用教師晨會向同仁們說明並充分討論。
2.全校同仁充分了解教育優先區計畫精神及補助項目內容。
10□
1-1研習公文、研習紀錄
1-2研習照片
1-3返校說明會議
1-4會議照片